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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艇安全管理工作

发表时间 : 2018-02-01  浏览 : 1274
游艇的安全管理工作的极为重要,需要持之以恒、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并积极配合海事部门对游艇的各项工作要求。
根据海事局的建议,游艇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游艇安全管理的工作,积极改进,不断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经营。现将相关情况整理汇报如下:
1、每月进行游艇船长及乘员培训课程,培训内容包括防台理论,防台实操,救助落水人员,消防,防治海上污染以及航行安全等。同时建立了部门工作交流微信群、船东微信群及船长微信群,不断在微信群里发布、宣传关于游艇操作安全,海洋防治污染管理规定,游艇维护保养等知识。
2、对停泊在港的所有游艇进行信息登记,留存游艇及船长证书复印件,对于每次出海的游艇,都要进行出航登记,针对未有船长的游艇,均由船长代驾。
3、海事工作人员都使用“地区天气”手机软件,时刻关注并发布各海域的天气、水文情况,并推荐船东、船长都使用此软件,如遇台风、雾霾等恶劣气候或海事管理机构禁止出航的警示,提前以电话+短信/微信方式通知所有船员及会员船东、船长避免出海,同时通知已经出航的游艇即时返航。
4、对停泊在港的所有游艇船东、船长进行信息登记(包括手机等联络方式),所有游艇出航均由值班水手通报海事助理登记其出返航时间、乘员信息人数等;出海的游艇均调到“69频”或“16频”,保证与游艇管理部门海事部及海事管理机构的通信畅通。
5、游艇在取得相应游艇合法文书前停止出海航行,加快办理游艇证书,待取得相关合法文书后再按海事法规规定出海航行。
6、游艇首次出海航行前至海事局政务大厅办理相应的签证手续(定期签证与固定水域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