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rss

全国咨询热线:135-4421-7821

深圳大梅沙湾游艇会占海滨公园建豪华会所 官方称系公开招标

发表时间 : 2015-08-20  浏览 : 1619
南都讯 今年年初,因北大深圳医院医生梁振涛在大梅沙海域被游艇撞亡一事,大梅沙湾游艇会首次进入公众视野。昨日,新华社发文指出,这个占据着深圳游艇最好滨海区域之一的游艇会,用地性质竟是“海滨公园”。
 
对此,大梅沙湾游艇会董事长方楠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回应称,2006年盐田区政府曾公开招标,希望引进投资方对该区域进行改造,随后其所在的一家港资企业竞标成功。目前游艇会只拥有经营使用权,而所有权仍归区政府所有。
 
被批占用海滨公园用地
 
据新华社调查,虽然深圳规划了游艇产业,但由于优质岸线资源有限,考虑到公平性的问题,深圳市几乎没有批准过游艇经营性用地。然而,大梅沙湾游艇会却在深圳最好的海滨区域拥有一块13万平米的土地,利用8万平方米的凹入式天然内湖形成的避风港口,实行“顶级会所管理”。
 
今年2月,因梁振涛被游艇撞亡事件,南都记者曾多次进入大梅沙湾游艇会探访。该游艇会与国家5A级景区大梅沙海滨公园毗邻而居,周边被圈围起来,实行封闭式管理。与海滨公园人声鼎沸相比,游艇会幽静雅致许多。
 
新华社文章指出,在深圳市规土委官网法定图则上,该游艇会所处地块性质为“海滨公园”。规土委滨海管理局副局长周洁证实,大梅沙湾游艇会所占地块确实系海滨公园用地,只有其中一小片水上运动中心以体育设施用地的名义获得规划许可证,用地单位为盐田区体育局。
 
据他介绍,2003年9月,经深圳市政府批准,这块“海滨公园”地块被划拨给盐田区政府。
 
游艇会入会需花150万
 
大梅沙游艇会自成立以来,一直采取会员制管理方式。新华社报道称,带游艇泊位的会籍费用150万元,消费类会员办理商务卡一次至少充值28万元。此外,水上运动中心年费38800元,不接受单次消费。大梅沙官网还显示,该游艇会拥有200多个游艇帆船泊位,建有五星级酒店、高级餐厅,拥有200多米长的私家沙滩。
 
昨日,大梅沙湾游艇会一名会员向南都记者透露,该游艇会会籍费用一般在120万元左右,比新华社所报道150万元略微低些。对此,游艇会董事长方楠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证实,出于海上安全及容纳能力考虑,按照国际惯例,游艇泊位实行会员制管理,只向内部会员开放。对于新华社披露的150万元会籍费,方楠予以证实,称会员期限为30年,“因为前期投入太过巨大,成本超出我们预期,为了资金回笼,我们采取了不少经营手段”。
 
除实行昂贵的会员制管理外,新华社还指出,在游艇会占用的海滨公园用地上,还建起一栋五星级酒店,并内设每晚1.8万元的总统套房,而77英尺游艇“大梅沙湾一号”租金更是达到令人咋舌的每小时1.5万元。方楠表示,酒店内的设施均是向公众开放的,“至于总统套房是没有的,只是特色性的一些服务,并非公园内的楼堂馆所那样封闭式。”
 
区政府回应系公开招标
 
对于新华社披露的相关情况,盐田区政府昨日表示,在大梅沙建设水上运动中心一直是深圳市、盐田区努力的目标,为提升大梅沙海滨度假区的档次和品质,填补以水上运动为主题的项目空白,2005年由盐田区体育局向盐田区政府提出建设大梅沙国际水上运动中心的请示。
 
同年12月,区采购中心就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国际水上运动中心经营管理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006年1月,港资企业深圳市强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强浩公司)中标,公司法人代表便是方楠。2006年5月,盐田区体育局与该中标公司签订《大梅沙国际水上运动中心投资经营/管理及相关服务合同》,大梅沙国际水上运动中心项目随即列入区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方楠告诉南都记者,盐田区政府在公开招标之前,涉事地块仍是一块小湖泊,用地性质虽为体育用地,但整个梅沙片区的生活污水均排往此处。2006年政府开始公开招标,引进企业对该区域进行改造,强浩公司中标后,获得经营管理权。改造完成之后,公司为配合政府规划,由水上运动中心牵头成立大梅沙湾游艇会。
 
“我们只是拥有这片海域的临时经营使用权,所有权是政府的,期限一到,就要归还给政府”。方楠透露,因为没有所有权,所有建筑都以临建的形式成立,相关手续都有政府部门批准办理。他还称,除了游艇泊位实行会员制管理,包括海上运动中心在内,其余项目都向全社会开放。
 
值得一提的是,大梅沙湾游艇会董事长方楠,系港籍人士。2011年12月,经政协深圳市盐田区第三届常务委员会会议协商决定,方楠入选为盐田区第四届政协委员,任期五年。
 
追问1  建筑超标曾罚1231万
 
盐田区政府相关负责人的回应称,2010年8月25日,当时的区临时建筑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城管局核发了“大梅沙国际水上运动中心综合楼及仓库”项目,建筑面积2763平方米,建筑功能为体育配套;2011年6月29日,核发了“景观长廊”的项目,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建筑功能为体育配套。
 
后经区土地监察局巡查发现,该临时建筑存在超面积建设的情况。2012年11月14日,区土地监察局对该项目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超出批准建设面积4105.39平方米进行了处罚,罚款1231.617万元,强浩公司于2013年5月20日缴清了全部罚款,并重新递交了大梅沙国际水上运动中心综合办公楼临时建筑规划许可申请。盐田区经2013年第2次、2014年第1次区临时建筑审批领导小组审议同意该项目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盐田区住建局于2014年6月6日重新核发了《盐田区已出让土地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名称为大梅沙水上运动中心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6187.67平方米,建筑用途为体育配套。
 
追问2   临建项目如何处理?
 
既然大梅沙湾游艇会只拥有临时使用权,该地块上的酒店等建筑也属临时建筑,但新华社报道指出,临时建筑按规定使用年限为两年,最长可以申请延长一年,期满必须拆除。事实上,大梅沙湾游艇会内这栋4层高的豪华酒店在2011年2月前就已建成,按规定必须在2014年2月拆除。但是,盐田区政府2014年6月重新核发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用途依旧是“体育配套”,使用期限延长至2016年6月。
 
根据规定,临时建筑必须是简易结构,不能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永久性结构形式。那么,豪华酒店会仅仅打算存在三年吗?
 
昨日,盐田区政府向南都记者透露下一步处理计划,根据《盐田区已出让土地临时建筑审批管理规定》(深盐府〔2013〕32号)第十三条“到期的临时建筑属违法建筑,已出让土地上的临时建筑必须在批准的使用期满后3个月内自行拆除,期满不自行拆除的,按违法建筑有关规定处理”的有关规定,该临时建筑将于2016年6月6日期满,期满不自行拆除的,将按当时临时建筑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本文摘自网络。深圳游艇圈